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及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今年我市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参加全省“网上申报”试点工作。为确保本年度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对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开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0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及考试分春秋两次进行,对象范围为符合有关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往届毕业生、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已参加过“两学”考试有单科遗留补考人员。
春季“两学”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至3月19日,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24日;秋季“两学”培训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2日,考试时间为2010年11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上为准。
贵阳市的“两学”培训及考试工作仍由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电大内,下称“市指导中心”)组织安排。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做好“两学”培训及考试宣传工作。
二、组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网上申报”及教学能力考试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须自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网上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有关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时间等具体事宜。
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5月底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网络认定工作(对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要严格遵循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在“网上申报”后的现场确认阶段,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各区(县、市)教育局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各区(县、市)教育局须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和安排由各区(县、市)教育局拟定。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市指导中心”(贵阳市电大内)直接受理。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受理时间、网报安排等由各高校与市指导中心联系确定。
本年度我市面向社会的教师资格认定(含师范类及非师范类申请高中或中职)具体申请日程安排如下:
1. 资格初审及领取报名表格及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2010年5月10日—20日 9:00-16: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学历证书、两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及户口薄(或档案、户口托管到本地人才市场的有关材料)到“市指导中心”,登记领取相关申请表格、档案袋,完成体检等。
申请人在完成申请材料的准备的同时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个人网上申报。在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2. 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5月24日-28日 9: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冶金路18号,贵阳电大内,油榨街贵钢对面)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材料
份数 |
备 注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2 |
本人手工填写完善,并贴2寸近照 |
第
2
到10项
请按顺序装订
好 |
2 |
网上报名号、现场确认信息及网上填报的申请表及承诺书 |
|
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后自行打印校对,并在申请表上的承诺书上签名为实。 |
3 |
办证1寸照片一张 |
1 |
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网报编号 |
4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1 |
由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并加盖公章 |
5 |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
1 |
申请人请按规定的时间到市中小学生保健所(省医对面,十中旁)完成体检。 |
6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
2 |
师范类申请者须提供人事档案内有学分成绩单影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
7 |
学历证书影印件 |
2 |
审核原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
8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影印件 |
2 |
审核原件 |
9 |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影印件 |
2 |
如户籍不在贵阳,但人事档案在本市的,出具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原件),或出具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审核原件)。 |
10 |
1课时(45分钟)教案 |
1 |
无论师范类或非师范类,都要撰写一课时教案,教案内容在所申请学科的通用教材中任选篇目。 |
3.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市指导中心拟在6月5日开始组织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学能力测试。
三、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与发放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6月10日;第二次为7月21日。7月11日至20日为数据清理时间。根据各机构在每次申领时间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即全部审核并编号完毕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各区(县、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好本年度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后续发放等。严禁各级认定机构在认定时间快结束时突击认定,必须认定结束之前导出打印数据。
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各级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规定执行。
四、收尾总结
各区(县、市)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和严格按照网络认定人数填写好的《贵阳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附电子文档)报送到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各级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市指导中心联系。
附:贵阳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贵阳市油榨街冶金路18号(贵钢对面,贵阳市电大)
邮编:550005
电话/传真:0851-5512619
电子邮箱:gy5512619@163.com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服务网:www.gyteacher.cn
贵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